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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老年消费者安全有效购买医疗器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警示

时间:2022-08-04 10:33:21 来源:春城晚报-开屏新闻

年来一些商家通过“免费体验,自愿购买”的方式来推销医疗器械,这类医疗器械产品大多为第二、三类医疗器械,如:温热理疗仪(床)、低频治疗仪、脉冲治疗仪、经络通治疗仪以及各种激光治疗仪等,其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“包治百病”的虚假宣传及假冒伪劣产品等诸多问题。因此,缺乏专业知识的老年消费者在选购医疗器械时往往是“雾里看花”,合法权益容易遭受到侵害。

为确保老年消费者安全有效购买医疗器械,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发布以下消费警示:

一、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都可自用。

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医疗器械,应当是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,其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规定,标注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。

产品注册证或说明书上注明“仅限医疗机构使用”“禁止无处方佩戴”“应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使用”的,不建议销售者个人购买使用。

请销售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务必谨慎参加医疗器械的“免费体验式销售”活动。

二、购买家用医疗器械时要在医生指导下购买使用,应当到正规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。

在购买时要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)等合法资质,也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,核实产品信息的真实,不要听信商家的夸大宣传,谨防上当受骗。

三、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

1.含有“疗效最佳”“保证治愈”“包治”“根治”“即刻见效”“完全无毒无副作用”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;

2.含有“最高技术”“最科学”“最先进”“最佳”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;

3.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;

4.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相比较的;

5.含有“保险公司保险”“无效退款”等承诺语言的;

6.利用患者、卫生技术人员、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、组织的名义、形象作证明;

7.含有误导说明,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,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,以及其他虚假、夸大、误导的内容。

四、老年人购买医疗器械产品,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,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消费,且需在子女的陪同下购买,并索取相关票据。

五、消费者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,投诉举报电话:12315。(春城晚报-开屏新闻 记者王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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